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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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18-12-03   

一、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

11908年 《钦定宪法大纲》,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。这部宪法以“君上大权”为核心,是清政府在内外交困、四面楚歌的情况下,为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而颁布的。

21911年《重大信条十九条》,清政府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。辛亥革命爆发后,清政府迫于革命压力仅用三天就出台的一部宪法性文件,这部宪法出台后不久便被革命的浪潮淹没。

31912年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,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。1917年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,所护者即为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。

41914年《中华民国约法》,又称“袁记宪法”。这部宪法是袁世凯在窃取辛亥革命成果后公布实施的第一部宪法,与真正的宪法精神根本对立,但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“合法”的依据。

51923年“贿选宪法”。“贿选宪法”以“袁记约法”为范本,用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军阀的专制独裁,不到一年就被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。它是旧中国反动派正式公布的第一部宪法。

61931年《中华民国训证时期约法》。在这部约法中,三民主义作为国家基本思想和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权分立的国家组织方法被确定。

 

71931年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》,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无产阶级的宪法性文件。这部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权制定的,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。

81936年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》即“五五宪草”。这部宪法是《中华民国宪法》的雏形,它本来应该在预定1936年召开之制宪国民大会通过,但大会因日本入侵东北及隔年爆发的抗日战争延宕而未能如期召开。

91946年《中华民国宪法》。由中国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,以自由平等为标榜,坚持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制;以“平均地权”、“节制资本”为名,保障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官僚资本的经济垄断;以“民有,民治,民享”的“民主共和国”之名,行国民党一党专制和蒋介石个人独裁之实。

 

二、中国新宪法的发展历程

(一)临时宪法: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-一九四九年》,也称《共同纲领》,或称临时宪法。

1949929日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,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,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。  

1949年颁布的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,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,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。

(二)第一部正式宪法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-一九五四年》,也称五四宪法。

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于19549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,共4106条。被称为五四宪法。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,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《共同纲领》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。

(三)第二部正式宪法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-一九七五年》,也称七五宪法。

第二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于19751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,共30条。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,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。是一部有严重缺点、错误的宪法。

(四)第三部正式宪法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-一九七八年》,也称七八宪法。

第三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于19783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,共460条。

(五)第四部正式宪法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-一九八二年》,也称八二宪法。是我国当前现行宪法,并经过了五次修正。 

  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 19821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。根据19884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、19933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、19993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、20043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和2018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修正。